2008年10月9日,星期四(GSM+8 北京时间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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倒拨电表偷电 贪污电费受审
本报记者 朱乔夫 通讯员 海检 王蕊

  利用职务之便悄悄撬开电表箱,把村里的总电表用电数倒拨回去,并用封印钳封好,由此侵吞20多万元电费。10月6日,由宁波市海曙区检察院提起公诉,原宁波市电业局供电管理所抄表员陈某在海曙区法院受审。
  庭审中,60岁的陈某一直辩解说将电表倒拨只是为村民着想,让村民少缴些电费而已。但事实胜于雄辩,他将其中的5万多元电费纳入了自己口袋。
  事情还要从去年年底说起。当时,陈某担负起对宁波江北区甬江镇100多个村的用电抄表记录、入册上报及电表运行管理等工作。本来,按规定陈某必须每个月到各村抄一次表,但他偷懒,几个月才去一次,平时就靠打电话给村里的水电工,问一下电表数字。
  其中有两个村的用电量较大,村里的电工为了少交点电费,总是对陈某少报电表数字。但电表是要转的,少报了数字,这缺口如何补?陈某和几名电工动起了脑筋:如果电表数字能倒转回去……
  陈某于是多次伙同两个村的水电工阿郎和阿扬(化名,均另案处理),采用倒拨电表、少报用电量的手段,侵吞国家电费共计20余万元。期间,陈某按照事先约定的比例从两个村分得被窃电费共计53000元。
  哪知好景不长,东窗事发后,不但一部分赃款被追缴,三人也吃了手铐。